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证-公告
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文件
1、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三份);
2、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或举办单位批准事业单位变更的文件等。
①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举办单位变更需提供由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
②住所变更需提供房产权证或使用权证明或由当地地名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租用的需提供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一年以上租期的租赁合同;
③法定代表人变更需提供《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被免去行政职务的文件、申请登记的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行政职务文件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④开办资金变更,具有法定资格的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4、名称变更需提交原事业单位使用的公章;
5、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